文明随想

有相当一部分读者认为,一个理想的文明社会就应该像天堂一样,所有事情都让人赏心悦目。同性恋,卖淫等让人恶心,不是文明社会的象征,应该被铲除。

我不同意,我认为这是对文明社会的根本误解。随手举例荷兰,荷兰有卖淫合法,赌博合法,同性恋合法,吸毒合法,安乐死合法,...荷兰有一长串“正常人”恶心的事情都合法。可荷兰却是世界上排在前几位的文明国家。可见,一个文明社会并不需要所有的事情,人人都满意。

那么到底什么是文明社会呢?

文明社会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:【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】。如果大家的“欲”是一样的,那是最好办的。难办的就是大家的“欲”不一样,甚至出现根本的冲突。我喜欢的,你不喜欢。你喜欢的,我不喜欢。有人说:那也好办,民主嘛,少数服从多数!

这就是我和“民主教”的区别。很多民主追求者实际上是“民主教”。他们不承认少数人权利,只要人数占优,多数人干啥都合理。而我是自由追求者,我认为自由高于民主。或者换一个说法:自由是目的,民主只是追求自由的一个工具而已。当你把工具当成了目的,你在我眼里就是民主教信徒。侵犯自由的民主是暴民政治,暴民政治是最恶劣的政治形态。

那么到底咋办呢?宽容,妥协,协商!

当人们在道德领域发生了冲突,谁也别琢磨把对方干掉。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种方式,你好我好大家好。我不喜欢你强迫我的生活方式,因此我也不能强迫你的生活方式:【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】

比方说卖淫,你卖淫我不反对,但你跑到我家门口开妓院我反对,因为你侵犯了我。第一,你在我幼年孩子面前做性表演,侵犯了我的孩子。第二,你造成我房地产价值贬值,侵犯了我的财产。那么咋协商这个冲突呢?那就是红灯区。你去那里扯,与我一毛钱关系没有,我不反对。

这就是宽容,妥协,协商:我别太过分,你也别太过分。谁也不能想干啥就干啥。大家都后退一步,给对方留足够的空间。谁也别侵犯谁。【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】

一个文明社会不可能是样样事情都让我赏心悦目,每一个人都需要妥协,容忍自己恶心的事情。如果啥事儿都让我满意,那就意味着很多人在承受痛苦,我越高兴他们越痛苦。那么多痛苦的人们,咋可能是文明社会呢?

上面的一大堆道理,归纳成一句话:那些追求事事赏心悦目的人们,你们不是在追求文明,你们是在追求野蛮。

评论

  1.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人能有这种觉悟就好了,还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等级的文明社会,唉,打着爱国旗号的暴民何其多,一言不合他们恨不得杀了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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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太棒了,写地真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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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先生的文章条理清晰,可读性好,何必在推特上快意恩仇 ,但掉了身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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